首页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2017年度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日期:2016-12-16     点击量:

校属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按照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和河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2017年度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报工作即将展开,为做好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一)选派规模

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在全国选拔各类国家公派留学人员32500名。其中适合教师申报的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3500人。

(二)选派类别和留学期限

1、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

2、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3、博士后: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三)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以及其他国家战略和重要行业发展急需领域。

(四)派出渠道

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和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

(五)资助内容

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及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赴英国留学的访问学者可申请1000英镑以内的板凳费(Bench Fee)。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燕山大学教职工出国(境)管理暂行规定》(燕大校字〔2013〕221号)相关规定,符合选拔简章及有关奖学金项目的具体要求,并按规定的程序申请。具体申请条件详见国家留学网(www.csc.edu.cn)

(二)申请类别及要求

符合《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申请人须为国内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及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1、高级研究学者。

①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岁(1961年1月5日以后出生);

②教学科研人员应为教授或博士生导师;

③申请人还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骨干;两院院士、“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或领军人才入选者、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中央国家机关、地方行政管理部门、国有大中型企业高级行政管理人员,须具有或相当于副司局级(含副司局级)以上行政职务。

2、访问学者。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岁(1966年1月5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3、博士后。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岁(1976年1月5日以后出生)。应为国内高等学校或科研单位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三、申报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河北省教育厅为河北省国家公派留学选派工作受理机构。

(二)请有意向申报的人员在2016年12月20日前联系国际合作处进行预报名。申请人需在2017年1月5日至1月8日期间,根据留学身份进行网上报名,按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的说明将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信息平台,同时按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访问学者类)》要求,准备书面申请材料一式二份,于1月9日前将按顺序整理后的申请材料(无需装订)提交学校国际合作处。申请材料提交后不予退还,请申请人所在单位、申请人自行留存副本。

(三)2017年1月5日前不受理网上报名和申请材料。

四、选派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2016年12月20日以前,有意申报该项目的人员自行联系国外邀请函。

(二)2016年12月21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将校内申请表、邀请函复印件及其他材料交各单位办公室。

(三)2016年12月22日12:00,各单位将由相关领导签字盖章的校内申请表(详见附件1)、邀请函复印件及其他材料报国际合作处。

(四)2016年12月22日—12月23日,国际合作处、人事处联合资格审查及补充材料。

(五)学校将为确定申报人员组织申报培训,具体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

(六)2017年1月5日至1月8日,已同意申报人员准备申报材料并进行网上报名。

(七)2017年1月9日前,已同意申报人员将本人申请材料报送国际合作处。

(八)2017年1月12日,国际处将审核后的申请材料统一报送省教育厅。

五、补充说明

(一)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通知精神,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2017年尚允许申请人在外语未达到合格标准的情况下先行申报,但申报时,申请人须提交其他外语水平证明作为参考。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申请时外语水平合格者。

(二)申报项目必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邀请信/函内容的具体要求见附件5: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申请人员可通过单位或个人渠道联系国外留学单位取得邀请函,也可以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教育、科研机构合作协议取得邀请函。具体详见2017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专栏派出渠道一览表

(三)本项目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为一年(保留至2017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资格者,2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四)申请2017年度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人员不能同时申请河北省优秀专家出国培训项目。且在同一时段内仅限申报一个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在已申报项目未公布录取结果前,不接受申请人申请其他项目。

(五)自2015年1月5日起美国对J-1签证申请者实施新的外语要求,具体标准由各留学单位制定,意向申请赴美国留学的教师请在联系邀请函时详细了解留学单位的外语要求。意向申请赴英国留学的教师请参照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公布的消息,考量是否符合申请英国“访问学者”类型签证条件。

(六)由于今年上级部门申报通知发布较晚、时间紧急,请有意申报人员尽快联系国外邀请函,各单位务必合理安排时间,及时将名单上报。各单位和申请人员有何疑问,可登录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校园网通知栏查询或与国际合作处直接联系。

(七)校内申报资格审查,请咨询人事处师资科。

联 系 人: 朱虹

地 址: 世纪楼1407房间

咨询电话:8078052

传 真:8061449

电 邮: zhuhong@ysu.edu.cn

附件:

1、燕山大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校内申请表(教师用表)

2、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

3、2017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

4、外语水平要求及说明

5、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

6、常见问题解答

(附件2-6请从国家留学网www.csc.edu.cn下载)



国际合作处

2016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