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山大学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根据受理全校教职工及学生因公赴台审批手续。申报人需提前2个月向港澳台事务办公室递交出访申请材料。
1、校内审批(1周)
递交材料:
(1)《燕山大学处级干部/科级干部/教职工/学生因公赴台审批表》
(2)燕山大学因公赴台任务审核表
(3)燕山大学因公赴台经费预算审核表
(4)因公赴台公示材料
(5)台湾邀请函
(6)日程安排(由邀请方提供)
(7)赴台人员名单【还需提供全体参会人员名单(邀请方提供)】
(8)政治声明书(由邀请方提供,承诺活动不涉及“‘两个中国’和‘一中一台’的议题”)
(9)因公临时赴台人员备案表
(10)出访情况说明
(11)身份证复印件
2、校内行文(1周)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拟文,履行校内行文手续。
3、任务批件申领
校内的审批及行文程序完成后,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将上报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台湾事务办公室申请任务批件。省台办审批通过后,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将通知出访人员按照相关规定流程领取任务批件,并到秦皇岛市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
4、证件保管及总结提交
出访任务结束后1周内,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须将证件交回党委组织部,副处级以下人员将证件交回本单位。同时,在任务结束后2周内向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提交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