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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地方创新子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19     点击量:

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和河北省有关文件通知精神,我校开展国家留学基金委地方合作项目创新子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1.重点支持紧密结合国家战略、“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规划建设等重大战略以及河北省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教育强省”建设等要求,以及具有前瞻性的新兴学科或交叉学科建设。所申报项目涵盖的一级学科专业应不超过5个。

所申报项目应体现服务国家战略、聚焦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特点,有省级及以上部门出台的针对性政策文件为依托。此外,还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结合区域特点及特色学科优势,反映本地区在经济社会发展及加强教育对外开放方面的思路、举措;(2)突出学术团队开展科研合作或人才培养的特色;(3)能够对地区内相关专业的国际化发展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2.国外合作单位须为国际公认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或在合作学科领域具有较强优势、良好合作基础的。

3.对涉及多个国外合作方的项目,选派学科及专业应突出重点并考虑关联性。

4.双方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校级具体合作协议,有一定前期执行基础。合作协议应与所申报项目直接相关,非框架合作协议;应明确双方合作领域或专业、选派的留学身份、双方权责等具体内容。合作协议的生效不得以获得项目资助为前提。

5.需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文件和省教育厅通知的各项具体要求。

二、统筹遴选

1.学校根据各单位申报项目情况,统筹择优向河北省教育厅推荐申报。

2.省教育厅根据全省项目情况组织专家评审遴选,根据我省人才培养规划,统筹研究确定省创新子项目牵头院校、参与学校,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批准。

三、提交材料及要求

1.申报2024年河北省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意向表

2.项目申请书

3.项目信息采集表

4.双方合作协议中/外文复印件

5.所依托的政策文件

6.项目管理办法

7.相关证明材料

请有申报意愿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于4月26日前将材料1.《申报2024年河北省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意向表》送至国际合作处。6月15日前将《项目申请书》电子版、所依托的政策文件电子版、双方合作协议中/外文扫描版、项目管理办法、《项目信息采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等以项目为单位逐项分类整理,整合为一个压缩包统一发送至邮箱guogangjun@ysu.edu.cn。

联系人:郭刚军

电话:8078052

地址:世纪楼1302室


国际合作处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