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助力学校“双一流”建设,吸引更多海外高层次人才和外国专家来燕山大学工作和交流,激发学校科技创新活力,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启动“2024年燕山大学校级引才引智国际合作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一、设立宗旨
燕山大学校级引才引智国际合作培育项目以培育申报国家级及省级各类引才引智项目和促进国际学术交流与科研合作为目标,通过建立引智机制,吸引更多海外高层次人才和外国专家与燕山大学的科研团队开展深度交流合作,拓展学科新研究领域和方向,激发科技创新活力,促进我校教师和学生与国外科研机构、知名学者的学术交流,活跃学校国际学术交流氛围。
二、申请人条件
燕山大学正式在编教职工,且有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
三、引进人员条件
1.具有外国国籍;
2.在国际学术技术界享有一定声望,为某一领域的开拓者、奠基人,或对某一领域的发展有重大贡献的著名科学家、工程师,专家学者;
3.原则应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职务的专家学者;
4.在国际知名企业、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5.学术造诣深厚,对某一专业或领域的发展有重大贡献,其研究成果处于本行业或本领域学术或技术前沿,为业内普遍认可的专家学者;
6.主持过国际大型科研或工程项目,有较丰富的科研、工程技术经验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
7.拥有重大技术发明、专利或专有技术(自主知识产权)人员;
8.具有特殊专长且为河北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外国人才;
9.项目优先支持诺贝尔奖(物理、化学、生理或医学、经济学)、图灵奖、菲尔兹奖、沃尔夫数学奖等国际重要奖项获得者和世界发达国家科学院、工程院院士及其团队。
四、项目资助额度与使用范围
1.全校拟资助10-15项,每项资助经费不超过5万元,根据拟合作外国专家的层次、所在地区、合作项目和预期成果等确定资助额度。
2.项目执行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学术交流活动,使用范围限于差旅/会议/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以及其他合理支出。
3.经费拨付方式:项目立项后拨付资助经费30%,中期检查通过后拨付40%,申请结项通过后拨付剩余的30%。
4.因项目负责人未履行职责或因违反有关学术道德等原因,导致项目终止的,学校将不予拨付剩余经费。情节严重的,将追回项目全部资助经费。
五、项目验收条件
项目验收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申报1次省级及以上引才引智项目;
2.引进的国外人员来校访问交流1周以上,且在我校以报告讲座或座谈等形式开展学术交流,并有成果产出;或项目负责人或团队成员赴国外合作单位访问交流5天以上,开展学术交流并有成果产出。
有申报意向的教职工,请填写申请书并经所在单位审核后,于2024年3月8日前将申请书纸质版(一式2份、双面打印,详见附件)交至国际合作处,电子版发至fuwenyu@ysu.edu.cn。
如您有何疑问,请联系国际处。
联系人:付文彧 电话:8061449;fuwenyu@ysu.edu.cn
附件:燕山大学“引才引智国际合作培育项目”申请书
国际合作处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