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新冠肺炎疫情以来,为有效控制疫情传播,各入境口岸对回国人员实施了集中隔离措施。为妥善处理我校公派回国人员集中隔离期间所产生的费用问题,经学校研究决定,统一为公派回国人员报销集中隔离费用。2020至2021年我处已完成了两批集中隔离费用的报销。
2022年下半年至今我处继续组织了两批集中报销公派回国人员隔离费用申报工作,截至目前共收到15人的申请。经我处审核后决定为如下人员集中报销隔离费用,详情见附件。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17日至4月21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邮件或电话形式联系负责老师。
联系人:康老师
联系电话:0335-8057070
联系邮箱:kangweiwei@ysu.edu.cn
附件:公派回国教师集中隔离费用报销明细
国际合作处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