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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留学基金委2023年度地方合作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07     点击量:

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工作部署以及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地方合作项目选派有关事项的通知》,我校启动该项目选派工作。请有意申报该项目的教师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s://www.csc.edu.cn/article/2538查询“202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办法”信息,准备该项目的申请材料。

请各单位于4月26日下午17:00前将由相关单位审核、签字和盖章的校内申请表(详见附件1)和邀请函复印件送至国际合作处。按照计划,4月27日-4月29日进行资格审查及材料审核。学校将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进行申报培训,具体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

此项目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2023年优秀专家出国培训”项目不得兼报。申报人员除需满足留学基金委的选派条件外,还需符合我校公派教师的选派要求。申请教师需在校工作3年以上(博士毕业留校任教按照新入校人员聘用协议要求,有出国(境)研修任务的除外),且符合《燕山大学教职工在校服务期的有关规定》和《燕山大学教职工出国(境)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

注意事项:

1.考虑到新冠疫情影响,对202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申请人适当放宽外语合格条件认定标准(见附件2)。

2.由于疫情原因,考虑到申报人员的实际需求,今年地方合作项目可以与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重复申报,但如被高研访学项目录取,将不再参与地方合作项目评审工作。

如您有何疑问,请联系国际合作处。

联系人:郭刚军

电话:8057070

邮箱:guogangjun@ysu.edu.cn

地址:世纪楼1302室

附件1.燕山大学公派出国人员校内申请表(教师用表)

2.202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外语合格条件



国际合作处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