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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老师:
近期接省教育厅和省外办通知,关于因公出访手续办理有明确受理日期时间限定,若学校报送请示时间与计划出访时间间隔不足35个工作日,外办将建议调整出访时间,否则无法完成网上申报审批。在我校提交上述请示之前,我处还需要办理出访团组的校内审批、公示及校内行文等一系列手续。为了确保我校因公出国(境)团组的顺利出访,请有出访计划的教师于出访之日前至少三个月向我处提交申请,否则我处将无法受理。
燕山大学国际合作处
2017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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