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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赴日本广岛大学理工类专业交换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3-15     点击量:

为全面开展我校同海外高校的交流与合作,丰富燕山大学在校学生的学习经历,根据我校与日本广岛大学签订的3+1项目校际交流协议,拟选派一批优秀理工类专业学生于2018年秋季学期赴日本广岛大学交流学习。现将有关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 学校及项目介绍

1、 学校简介:广岛大学是日本一所综合性教育的国立大学,建立于1929年,且于1949年开设大学教育。广岛大学是广岛县唯一一所国立大学,设有综合科学部、文学部、、教育学部、理学部、医学部、药学部、工学部、生物生产学部等,拥有世界瞩目首屈一指的尖端研究,在亚洲乃至世界都享有很高的声誉。2017年QS世界排名为297位。

2、 交流年级:本科四年级

3、 授课语言:英语

4、 交流期间需向广岛大学缴纳学费:免除入学金,学费减半,一年为399600日元(约合25000元人民币)。

5、 交换生应缴纳的费用:燕山大学学费,交流期间的住宿费、生活费、教材费、保险费,以及往返机票费、护照费、签证费和其他个人费用等。

二、联合培养专业

联合培养专业涉及综合科学院、教育学院、文学院(针对日语系学生)、社会科学院、理学院和工学院。

2018年秋季学期日本广岛大学提供给我校交流学生申请的学院、专业等信息详见附件,申请者应选择对应的本专业课程,不得跨专业选课。

三、申请对象及条件

1、申请者应为我校全日制本科一批三年级在读学生。报名条件及其他事宜详见《燕山大学海外交流项目学生学分与学籍管理办法》(附件1)。

2、学生需要通过CET(大学英语考試)4级。

3、专业课成绩优秀

四、报名材料(提交给国际合作处)

1、《燕山大学学生境外交流项目校内申请表》(附件2)

2、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

3、中英文成绩单(教务处盖章)

4、相关语言能力证明

5、燕山大学境外交流项目家长承诺书(附件4)

学校选拔合格者需提交以下材料:

1)研究计划(附件3-1)

2)在学证明书

3)成绩证明书

4)所属大学的学科主任的推荐信(标明预计毕业的时间)

5)健康诊断书(附件3-2)

6)个人简历(3个月以内的上半身,正面免冠照,附件3-3)

7)语言能力证明(附件3-4)

广岛大学选拨合格者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护照的姓名、照片、护照号所在页的复印件

2)照片(40mm×30mm,3个月以内拍的,上半身,正面,免冠照,JPG形式)

3)在日本期间经费支付能力证明书(附件3-5)可以是以下两种形式:

ⅰ)经费支付能力证明(附件3-5)以及银行的存款证明(银行出具的证明,证明有960,000日元以上)

ⅱ)奖学金获得证明

五、报名、选拔与派出程序

1、申请者将正式申请材料交国际合作处审核认定后统一报送接收院校。

2、经接收院校评审合格获得入学资格的申请者填写《燕山大学学生境外交流学习计划表》(附件5),并交由教务处、国际合作处和各相关学院备案。

3、未经学校审核推荐而私自进行的申请无效。

4、交流学生派出前需与学校签署《燕山大学推荐本科在读学生出国交流学习协议》并在《燕山大学学生境外交流项目行前告知书》(附件6)上签字。

六、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3月23日17:00

报名地点:世纪楼1407办公室

联系人:朱虹

电 话:8057070

Email:zhuhong@ysu.edu.cn

附件1燕山大学海外交流项目学生学分与学籍管理办法

附件2燕山大学学生境外交流项目校内申请表

附件3广岛大学申请相关材料(1.研究计划书、2.健康诊断书、3.个人简历、4.语言能力证明、5.经费支付能力证明、6.教员一览表、7.广岛大学3+1项目日文招生简章、8.英文招生简章、9.接收院系)

附件4燕山大学学生境外交流项目家长承诺书

附件5燕山大学学生境外交流学习计划表(本科)(被录取后填写)

附件6燕山大学学生境外交流项目行前告知书(被录取后填写)

附件7燕山大学学生境外交流学习课程(学分)认定申请表(本科)

(回国后填写)

燕山大学国际合作处

2018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