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选拔赴莫斯科市立师范大学交换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23     点击量:

为促进我校同海外高校的交流与合作,丰富燕山大学在校学生的学习经历,根据我校与莫斯科市立师范大学签订的学生交换协议,我校拟选派优秀学生于2019年秋季学期赴莫斯科市立师范大学交流学习。现将有关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1、交换期限为一学期或一学年,授课语言为俄语,选拔人数为5人。交换生应缴纳燕山大学学费,不需缴纳在俄罗斯期间的学费,国际旅费、住宿费、生活费等其他费用由学生本人承担。

2、在参加交流项目期间,交换生需遵守莫斯科市立师范大学的基本学术规范和准则。根据在莫斯科市立师范大学的表现和成绩,交换生将获得相应的学分。

二、申请对象及条件

1、申请者应为我校目前全日制本科俄语专业在读学生,申请交流的年级不限。报名条件及其他事宜详见《燕山大学海外交流项目学生学分与学籍管理办法》(附件1)。

2、专业课成绩优秀。

三、报名材料

1、《燕山大学学生境外交流项目校内申请表》(附件2)

2、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

3、中英文成绩单(教务处盖章)

4、相关语言能力证明

5、燕山大学境外交流项目家长承诺书(附件3)

四、报名、选拔与派出程序

1、申请者将正式申请材料交国际合作处审核认定后统一报送接收院校,由接收院校择优录取。

2、经接收院校评审合格获得入学资格的申请者填写《燕山大学学生境外交流学习计划表》(附件4),并交由教务处、国际合作处和各相关学院备案。

3、未经学校审核推荐而私自进行的申请无效。

4、交流学生派出前需与学校签署《燕山大学推荐本科在读学生出国交流学习协议》并在《燕山大学学生境外交流项目行前告知书》(附件5)上签字。

五、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4月30日17:00

报名地点:世纪楼1406办公室

联系人:朱虹

电 话:8057070

Email:zhuhong@ysu.edu.cn

附件1 燕山大学海外交流项目学生学分与学籍管理办法

附件2 燕山大学学生境外交流项目校内申请表

附件3 燕山大学学生境外交流项目家长承诺书

附件4 燕山大学学生境外交流学习计划表(本科)(被录取后填写)

附件5 燕山大学学生境外交流项目行前告知书(被录取后填写)

附件6 燕山大学学生境外交流学习课程(学分)认定申请表(本科)(回国后填写)

国际合作处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