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我校的国际化水平,便于教职工出国(境)开展交流合作,经与河北省外事办公室沟通,现将我校因公出国(境)申报审批流程做如下简化:
1、对校内审批表进行了调整,简化了审批部门。
2、因公出国(境)团组在确定因公出国(境)计划后,可提前提交公示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内办理校内审批并协调邀请函事宜,出国(境)前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3、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团组,可以凭会议通知或会议论文录用通知进行申报。
4、处级及以下人员出国(境)不再进行校内行文(不包含赴台团组)。完成校内审批程序,有关事项在国际合作处网站公示1周无异议后由国际合作处在省外事办系统填写资料。
出访团组递交材料:
(1)出访任务(逐条列出,陈述清楚)
(2)邀请函原件及邀请函译文 (参加学术会议团组可提供会议通知或论文录用通知)
(3)日程安排(有固定的模板,请到我处网站下载)
国际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