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来华工作许可通知(入境前)
1.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签字,盖学校公章)
2. 申请人体检证明(入境前)
3. 聘用合同或任职证明(包含来华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内容、薪酬、职位、签字盖章页即可)
4. 申请人护照
5. 工作资历证明
6. 最高学位(学历)证书或相关批准文书(需使馆认证;如无认证,A类人才可实行承诺制)、职业资格证明(如满足条件可没有)
7. 申请人国籍国或长期居住国(地区)官方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需使馆认证, 如无认证,A类人才可实行承诺制)
8.近期免冠白底电子照片
9.如有家属入境,还需提供相应材料:护照,结婚证明(出生证明),家属无犯罪证明,体检证明(疫苗接种记录),电子照片等。
外文材料需提供中文翻译件。以上材料整理完毕后,上传至“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进行预审,如有问题,外专局将告知修改;如无问题,外专局将通过预审。预审通过后将纸质材料提交至市外专局现场核验,核验无误后,外专局开始受理。再经审查、决定流程后,发放电子版工作许可通知。来华工作人员持该通知,到我国驻外指定使领馆办理来华签证。
二、来华工作许可证(入境后)
1.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签字,盖学校公章)
2. 申请人所持签证(Z字或R字)或有效居留许可
3. 入境后体检
来华工作人员入境后,需前往秦皇岛国际旅行保健中心进行入境后体检,并取得体检报告。以上材料整理完毕后,上传至“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进行预审,如有问题,外专局将告知修改;如无问题,外专局将通过预审。预审通过后,将纸质材料及所有证件证明原件提交至秦皇岛市外专局现场核验,核验无误后,河北省外专局开始受理。再经审查、决定流程后,发放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外国人居留许可
1. 聘用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 护照、签证(原件、复印件),最近一次入境签证页复印件
3.《专家证》(原件、复印件、二维码信息页)
4. 接待单位或聘用单位出具的公函,要求必须有单位的行文编号,打印后加盖单位公章
5. 体检健康证明(入境后)
6. 派出所住宿登记证明
7. 外国人居留许可申请表一张(本人签字,盖学校公章)
8. 正面免冠二寸照片一张
9. 拟聘外国人“在华经历自述”(本人签字,盖学校公章)(叙述经历完整且不断档)
注:外国人居留许可需在入境后30日内办理。由国际处人员陪同外国人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办理,要求面见外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