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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山大学教职工因公学术出国(境)手续办理流程及说明

发布日期:2024-11-13     点击量:

燕山大学教职工因公学术出国(境)手续办理流程及说明

2024年11月

一、燕山大学教职工因公学术出国(境)手续办理流程


二、燕山大学教职工因公学术出国(境)手续办理流程说明

1.准备邀请函和日程安排:申请人自行联系邀请单位获得邀请函和日程安排。

2.校内审批:距离实际出国(境)日期至少提前2个月开始校内审批。申请人登陆“燕山大学一网通办”,进入教职工因公出国(境)系统,进行信息填报和附件材料上传,然后进入校内审批流程。涉密人员需进行线下审批,填写燕山大学及以下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审批表《燕山大学涉密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审批表》和《燕山大学涉密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保密承诺书》,学院及各行政部门签署意见后送至国际处/港澳台办。未经审批自行出访,一律不予补办审批手续。国际处/港澳台办3个工作日内开始审核申请材料。自合格的书面材料被受理之日起,一般需经10个工作日完成审批流程。

3.出国(境)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方可进入后续手续办理流程。

4.申请出国(境)任务批件:国际处/港澳台办受理人员填报河北省外事办公室“河北省因公出国(境)网上申报查询系统”,申请任务批件。

5.持普通证照申请签证/签注:自合格的书面材料被受理之日起,同时,申请人可按规定申请持普通证照(因私护照/通行证)自行办理目的国(境)签证/签注。

6.行前培训:申请人在出发前需到国际处/港澳台办进行行前培训,签署《燕山大学因公临时出国(境)行前告知书》,领取《燕山大学因公临时出国(境)行前教育手册》。

7.赴国(境)外开展学术交流:申请人需严格按照审批结果执行出访任务,严禁随意更改行程和访问内容。

8.交还证照:申请人应在回国(境)5天内将证照归还至借出部门。

9.回国(境)公示:申请人应在回国(境)15天内向国际处/港澳台办交送出访总结报告及回国(境)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方可进入经费报销流程。

10.经费报销:申请人仔细阅读《燕山大学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文件(文件路径:首页-办事指南-政策法规-省级文件,链接:https://gjhzc.ysu.edu.cn/info/1057/3111.htm),参照可报销项目和标准,在回国(境)后1个月内,根据学校差旅报销流程自行办理经费报销。国际处/港澳台办负责对外币票据报销汇率转换表进行审核,并开具补助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