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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学校资助教师出国项目(第二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19     点击量:

校属各学院:

为推进我校师资队伍国际化提升工程,根据第一批项目报名录取情况,现启动学校2022年资助教师出国(境)学习交流项目(第二批)报名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一)资助教师到国外知名院校或科研机构研修12个月及以上;

(二)资助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

(三)资格有效期至2023年2月28日。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申请项目时,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申请时须提交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二)已经有12个月及以上出国经历的教师不在资助范围内;获得国家公派留学或其他各级各类资助出国留学访学项目录取资格,且在有效期内的教师不在资助范围内;

(三)申请教师需在校工作3年以上(博士毕业留校任教按照新入校人员聘用协议要求有出国(境)研修任务的除外),且符合《燕山大学教职工在校工作服务期的有关规定》和《燕山大学教职工出国(境)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

(四)外语水平需达到以下条件之一:1.符合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2.参加学校与海外院校合作组织的线上/下英语培训班且成绩合格;3.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内英语培训班且成绩合格;

三、资助名额

全校资助10人。

四、申请材料及要求

(一)申请人准备材料及要求

1. 燕山大学单位公派出国人员校内申请表(教师用表)

2. 拟留学单位正式邀请函(复印件)

3. 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请申请人于10月10日前将以上材料交给所在学院外事秘书。

(二)学院准备材料及要求

1. 学院推荐公函(需排序)

2. ****学院资助教师赴国外访学管理规范

请各学院外事秘书于2022年10月14日前将本学院申请人的材料、《学院推荐公函》、《****学院资助教师赴国外访学管理规范》(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等材料交至国际合作处。第一批项目报名时已交《****学院资助教师赴国外访学管理规范》的学院,本次不用重复准备。

国际合作处协同学校相关部门审核各学院申请人资格及条件,确定2022年第二批项目录取人员,予以公示。

由于疫情防控政策的变化,申报要求也会随之调整,请注意关注学校的通知。如您有何疑问,请联系国际合作处。

联系人:齐璐

电 话:8078052

电 邮:qilu@ysu.edu.cn

地 点:世纪楼1407室

附件:1燕山大学单位公派出国人员校内申请表(教师用表)

2.学院推荐公函(模板)

3.****学院资助教师赴国外访学管理规范(提纲)

国际合作处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