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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7年下半年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2-23     点击量:

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北省汉语国际推广办公室《关于组织2017年下半年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的通知》(详见附件1)的要求,我校现开展推荐2017年下半年汉语教师志愿者人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岗位信息

优先面向孔子学院中方合作院校招募2017年下半年赴孔子学院(课堂)志愿者(岗位信息详见附件2);面向全国各类学校招募2017年下半年普通项目志愿者(岗位信息详见附件3)。

二、 报名

(一)报名时间

1. 2017年7-9月赴任及部分签证周期较长的志愿者岗位须在2017年2月17日至3月7日期间报名(考试时间为3月25日至26日)。

2.2017年下半年赴任的普通志愿者岗位及部分孔子学院志愿者岗位须在2017年2月17日至3月27日期间报名(考试时间为4月15日至16日)。

(二)报名对象

2017年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在职教师,回国志愿者。掌握赴任国语言、专业为汉语国际教育、有《国际汉语教师证书》考试成绩者和品学兼优的学生干部优先。其中,我校在职教师不包括以下人员:学校现任副处级(含)以上干部;回国工作不满5年者;已经申报国家或地方各类公派留学项目者;参加过国家汉办公派汉语教师或孔子学院教师选拔获准未赴任者。

(三)报名条件

详见附件岗位信息表。

(四)报名程序

1.登录《汉语教师志愿者项目在线管理平台》http://vct.hanban.org,注册新用户,填写基本信息。

2.选择岗位,填写中、英文《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和《汉语教师志愿者综合情况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并在线提交。

3.在线生成PDF版中、英文《申请表》,打印、本人签字后,在线上传提交。

4.将签字版中、英文《申请表》《审核表》和学历学位(大学四年级在读学生出具在读证明)、普通话、外语证书等材料复印件提交给国际合作处审核。

三、审核、推荐

1.请报名者确保申请材料真实、完整。2017年7-9月赴任及部分签证周期较长的志愿者岗位,须在2月27日前完成上述报名程序并将纸质版材料提交至国际合作处;其他2017年下半年赴任岗位,须在3月17日前完成上述报名程序并将纸质版材料提交至国际合作处。

2.报名者需要提交的纸质材料包括:《燕山大学2017年下半年汉语教师志愿者校内申请表》(附件4、附件5、附件6)、《汉语教师志愿者报名申请表》、《汉语教师志愿者综合情况审核表》、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大学四年级在读学生出具在读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外语水平证书复印件、学校志愿者报名汇总表(电子版)(附件7)。

3.我校将审核通过者的材料统一报送至省教育厅,再由省教育厅报送国家汉办。

4.国家汉办审核通过的报名者将确定志愿者候选人。

四、选拔

志愿者候选人须参加国家汉办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主要考察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交际能力、外语沟通能力和心理素质等。国家汉办将根据项目要求分期分批组织选拔考试。选拔考试成绩一年内有效,半年内只能参加一次考试。

五、培训

国家汉办将根据岗位需求和选拔考试成绩确定参加储备培训人员名单。储备培训将根据项目要求分期分批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录取

国家汉办根据最终确认的岗位需求数量、选拔考试及培训综合考核成绩确定录取名单。

七、派出

志愿者派出时间根据各岗位具体要求确定,任期通常为一学年,考核合格者可申请延期,最多不超过三年。派出前,由推荐学校与志愿者签署《汉语教师志愿者出国任教协议书》。

八、待遇

志愿者的生活津贴、住宿、保险、国际旅费等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赴国外担任汉语教师志愿者服务期满相关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2〕3号),志愿者在保留应届毕业生待遇、保留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和学籍、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加分、申请国家公派留学项目优先录取、申请国家公派出国教师和孔子学院专职教师优先录用等方面享受优惠政策。

九、管理措施

参加培训并最终被录取的志愿者不得擅自退出项目。否则须补缴培训费用,并永久取消其申请志愿者资格。

联系人:朱虹

电话:8057070

地址:世纪楼1407室

  

  

国际合作处

2017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