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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公派留学地方合作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01     点击量:

校属各有关单位:

接省教育厅通知,2017年我省公派留学地方合作项目即将展开,为配合做好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留学身份及期限

1、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

2、访问学者(含以团队形式派出)6-12个月。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燕山大学教职工出国(境)管理暂行规定》(燕大校字〔2013〕221号)相关规定,符合《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2017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办法》及有关奖学金项目的具体规定。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及所在单位重点工作。除专项项目外,语言专业类人员不在申报范围。具体申请条件详见国家留学网(www.csc.edu.cn)

2、我校没有申报限额,凡符合要求者均可申报。

三、时间安排

1、3月27日提交校内申请表和邀请函。

2、3月27日-3月28日校内资格审查。

3、网报说明会时间另行通知。

4、4月1日-4月3日网站报名。

5、4月4日提交纸质申请材料一式四份(无需装订)。

四、注意事项

1、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18年9月30日。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资格者,2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2、地方合作项目成组团队的申请材料,除个人访学要求的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供科研团队整体的申请材料,主要包括:所在单位出具的详细的项目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项目介绍、项目组长、成员及分工介绍。每个成员均须将个人材料和团组整体证明材料进行网上提交。

3、申报以“成组配套”形式的出国研修团队项目的教师必须在留学资格有效期内同时、全部派出。

联系人:齐璐

电 话:0335-8078052

地 址:世纪楼1407房间

附件1、燕山大学公派出国人员校内申请表(教师用表)

2、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

3、2017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办法

(附件2和3请从国家留学网www.csc.edu.cn下载)

 

 

国际合作处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