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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赴日本广岛大学交换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17     点击量:

为全面开展我校同海外高校的交流与合作,丰富燕山大学在校学生的学习经历,根据我校与日本广岛大学于2017年4月14日签订的3+1项目校际交流协议,我校拟继续选派优秀理工科学生于2017年秋季学期赴日本广岛大学进行交流学习。现将有关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及项目介绍

1、学校简介:广岛大学是日本一所综合性教育的国立大学,建立于1929年,且于1949年开设大学教育,大学的简称为“广大”。广岛大学是广岛县唯一一所国立大学。 广岛大学设有综合科学部、文学部、、教育学部、理学部、医学部、药学部、工学部、生物生产学部等。广岛大学拥有世界瞩目首屈一指的尖端研究,在亚洲乃至世界都享有很高的声誉。2017年QS世界排名为297位。

2、 交流年级:本科四年级

3、 授课语言:日语

4、交流期间需向广岛大学缴纳学费:免除入学金,学费减半,一年为399600日元(约合25000元人民币)。

5、交换生应缴纳的费用:燕山大学学费,交流期间的住宿费、生活费、教材费、保险费,以及往返机票费、护照费、签证费和其他个人费用等。

二、申请对象及条件

1、申请者应为我校全日制本科一批三年级在读学生。

2、工科不要求日语,要有大学英语CET4级合格证书,生活日语培训在录取后进行(再通知)。

3、专业课成绩优秀。

4、学生所在院系为志愿者学生出具推荐证明。

三、报名材料

1、《燕山大学学生境外交流项目校内申请表》(附件1)

2、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

3、中英文成绩单(教务处盖章)

4、相关语言能力证明

5、燕山大学境外交流项目家长承诺书(附件2)

6、日方需要的相关材料及简介(附件5)

四、报名、选拔与派出程序

1、申请者将正式申请材料交国际合作处审核认定后统一报送接收院校。

2、经接收院校评审合格获得入学资格的申请者填写燕山大学学生境外交流学习计划表(附件3),并交由教务处、国际合作处和各相关学院备案。

3、未经学校审核推荐而私自进行的申请无效。

4、交流学生派出前需与学校签署《燕山大学推荐本科在读学生出国交流学习协议》并在《燕山大学学生境外交流项目行前告知书》(附件4)上签字。

五、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5月20日

报名地点:世纪楼1407办公室

联系人:申老师

咨询电话:13933690558

附件1燕山大学学生境外交流项目校内申请表

附件2燕山大学学生境外交流项目家长承诺书

附件3燕山大学学生境外交流学习计划表(本科)(被录取后填写)

附件4燕山大学学生境外交流项目行前告知书

附件5日方需要的相关材料及简介

燕山大学国际合作处

2017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