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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年公派留学地方合作项目子项目--专业课教师教学法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8-24     点击量:

校属相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国际处《关于遴选2017年公派留学地方合作项目子项目--专业课教师教学法项目的函》的要求,学校启动该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高等教育教学法出国研修项目(工程类)。

二、选派规模及对象

学校拟推荐5人。从事化学工程、机械工程、土木工程、电气工程、软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环境工程、高分子工程、材料工程、生物工程、通讯工程等相关专业教学的一线骨干教师。

三、留学单位、期限和派出时间

美国加州州立大学长滩分校,6个月,2017年11月下旬派出。

四、申请条件

(一)我校正式在编教师(包括里仁学院教师),符合《燕山大学教职工在校工作服务期的有关规定》、《燕山大学教职工出国(境)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截至2017年9月30日前,不超过45周岁);大学本科(含)以上毕业;符合2017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选拔简章(访问学者)及地方合作项目相关要求(登录www.csc.edu.cn查询)。

(二)在外学习期间全程英语教学,申报时须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要求,或达到与规定要求相符的语言水平。项目不另行安排语言培训。

(三)申报人录取后,必须确保能如期按时派出,并保证在美完成6个月的研修学习。如个人原因未能按时派出的,申报人需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五、项目费用

留学人员国际旅费和在美生活费:国际留学基金委与河北省教育厅1:1配套。

在美研修费用:河北省教育厅与项目高校1:1配套(项目学校承担费用约为2.1万元/人,最终费用以实际派出情况为准),即:学校为申报人员提供2.1万元/人资助。

六、时间安排及工作程序

(一)8月24日-8月26日,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确定拟资助名额并接受个人申请。教师根据选派条件,自愿申请,并填写《燕山大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校内申请表》。请各单位对申报名额不要做出限制,但需要对申报人员进行排序。

(二)8月26日下午5点前,各单位将《学院推荐公函》和《燕山大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校内申请表》上报国际处专家与项目科(世纪行政楼1407室)。

(三)8月27日,教务处、人事处、国际合作处联合资格审查及补充材料,择优确定最终5名符合条件的申报者。

(四)8月27日,国际处上报河北省教育厅国际处“2017年地方合作项目-专业课教师教学法项目申请表”。  

(五)9月初,统一网报,提交纸质材料。

七、补充说明

(一)此项目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2017年度优秀专家出国培训人选”项目不得兼报。

(二)已经获批国家或地方各类公派留学项目但未执行者此次不得申报。

联系人:国际处  齐璐

联系电话:国际处  0335-8078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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